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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DERMA 貝膚黛瑪高效倍護防曬乳液 SPF100

BIODERMA 貝膚黛瑪
高效倍護防曬乳液 SPF100

高效倍護防曬乳液SPF100
BIODERMA 貝膚黛瑪高效倍護防曬乳液 SPF100
3.6
心得評價:8 篇(2人覺得好用)
容量/價格:40ml / HK$221
Mikael 幫你劃重點

這款防曬乳高效防禦UVA/UVB,同時兼具抗老效果。質地輕盈好推勻,擦起來清爽霧面且防水,非常適合戶外運動時使用。然而,部分使用者反映擦起來會有黏膩厚重感,甚至出現搓泥的狀況,因此建議專為長時間的戶外活動使用。

產品資訊

思緒:「這是一個繁體中文的文本,要求翻譯成台灣繁體中文,且不要有引導詞。這意味著我需要檢查原始文本是否有任何大陸用語或非台灣慣用的表達方式,並將其替換為台灣慣用的說法。同時,要確保語氣自然,符合台灣本地的行銷或產品說明風格。

逐句分析:
1. **「臉部防曬,一般、油性肌膚適用。」**
* 「臉部防曬」:台灣常用,沒問題。
* 「一般、油性肌膚適用」:台灣常用,沒問題。
* 保持原樣:臉部防曬,一般、油性肌膚適用。

2. **「陽光中所含的紫外線A(UVA)及紫外線B(UVB),是皮膚損傷、老化的致命殺手及造成斑駁、黑色素沉著的主因。」**
* 「陽光中所含的紫外線A(UVA)及紫外線B(UVB)」:台灣常用,沒問題。
* 「皮膚損傷、老化的致命殺手」:台灣常用,沒問題。
* 「造成斑駁、黑色素沉著的主因」:台灣常用,沒問題。
* 保持原樣:陽光中所含的紫外線A(UVA)及紫外線B(UVB),是皮膚損傷、老化的致命殺手及造成斑駁、黑色素沉著的主因。

3. **「皙妍高效防曬乳 主要成分Tinosorb M同時具有吸收、反射紫外線功能,能阻隔紫外線A及紫外線B的傷害。」**
* 「皙妍高效防曬乳」:產品名稱,保持原樣。
* 「主要成分Tinosorb M」:台灣常用,沒問題。
* 「同時具有吸收、反射紫外線功能」:台灣常用,沒問題。
* 「能阻隔紫外線A及紫外線B的傷害」:台灣常用,沒問題。
* 保持原樣:皙妍高效防曬乳 主要成分Tinosorb M同時具有吸收、反射紫外線功能,能阻隔紫外線A及紫外線B的傷害。

4. **「SPF50+高防曬係數,清爽型,滋潤、保濕、保養肌膚,質地細緻、不黏膩、不著色、不沾染。」**
* 「SPF50+高防曬係數」:台灣常用,沒問題。
* 「清爽型」:台灣常用,沒問題。
* 「滋潤、保濕、保養肌膚」:台灣常用,沒問題。
* 「質地細緻、不黏膩」:台灣常用,沒問題。
* 「不著色」:這個詞在台灣保養品描述中較少直接使用,通常會說「無色」或「不泛白」。但考慮到後面的「不沾染」,這裡的「不著色」可能指塗抹後不會改變膚色或留下顏色。如果原意是「不著色」指不會染到衣服或物品,那「不沾染」已經包含。如果指塗抹後膚色不變,則可以考慮更精確的詞。但為符合「直接原文幫我翻譯」且「不要有任何引導詞」的要求,以及上下文,暫時保持。
* 「不沾染」:台灣常用,沒問題。
* 保持原樣:SPF50+高防曬係數,清爽型,滋潤、保濕、保養肌膚,質地細緻、不黏膩、不著色、不沾染。

5. **「使用方法:取適量之本產品,均勻塗抹於臉、頸及手部等易受到日曬以及欲呈現淨白膚。」**
* 「使用方法」:台灣常用,沒問題。
* 「取適量之本產品」:台灣常用「取適量本產品」或「取適量本商品」,「之」有點文言,但仍可接受。為了更自然,可以考慮拿掉「之」。
* 「均勻塗抹於臉、頸及手部等易受到日曬」:台灣常用,沒問題。
* 「以及欲呈現淨白膚」:這個表達有點不自然。「欲呈現淨白膚」似乎是指「想要維持淨白肌膚的部位」。在台灣,通常會說「欲維持肌膚淨白的部位」或「需要淨白防護的部位」。
* 直接翻譯可能變成「以及想要呈現淨白膚的部位」。
* 更流暢的說法可能是「以及需要淨白防護的部位」。
* 但題目要求「直接原文幫我翻譯成台灣繁體中文,不要有任何引導詞」,這意味著要盡量貼近原文語義,而不是大幅修改。
* 「欲呈現淨白膚」可以理解為「想要保持膚色淨白的地方」。

考慮到「直接原文幫我翻譯成台灣繁體中文」的要求,我要在保持原文結構和語氣的前提下,進行最細微的調整以符合台灣慣用語。

回頭看「取適量之本產品」:「之」在台灣口語或產品說明中不是最常見,但也不是錯的。為求最「直接原文」的翻譯,我會保留。
回頭看「欲呈現淨白膚」:這個短語確實有些生硬。如果按照字面意思,可能是「希望展現淨白肌膚的部位」。但中文語法習慣上會說「欲呈現淨白肌膚的部位」。原文寫的是「淨白膚」,「膚」本身就是皮膚,所以「淨白膚」指「淨白的皮膚」。
將「欲呈現淨白膚」翻譯為「以及想要呈現淨白膚的部位」或「以及想保持淨白肌膚的部位」會更自然。但原文是「淨白膚」,而不是「淨白肌膚」,而且省略了「的部位」。
如果直接翻譯,將「膚」當作「皮膚」:
「...以及欲呈現淨白之皮膚。」
「...以及欲呈現淨白膚的部位。」
這是一個比較棘手的地方。原文「淨白膚」像是一個短語,直接連在「易受到日曬」後面。
「易受到日曬以及欲呈現淨白膚。」
如果我把它理解為「易受到日曬的部位,以及希望維持淨白皮膚的部位」,那麼「以及欲呈現淨白膚」就顯得有點斷裂。

讓我們再思考一下「欲呈現淨白膚」在語境中的含義。它應該是指那些「希望保持淨白」的皮膚區域。
「易受到日曬以及欲呈現淨白膚」 -> 「容易受到日曬的部位,以及希望維持肌膚淨白的部位。」

如果直接翻譯,盡量不改動語法結構:
「...等易受到日曬以及欲呈現淨白膚的部位。」
加上「的部位」會讓句子更完整和自然,但原文沒有。
如果沒有「的部位」,那「易受到日曬」和「欲呈現淨白膚」就直接修飾「臉、頸及手部」。
「均勻塗抹於臉、頸及手部等易受到日曬以及欲呈現淨白膚。」
這句話在台灣的語感中,後面的「欲呈現淨白膚」有點突兀。
通常會說「欲維持肌膚淨白的部位」或「需要加強淨白保養的部位」。

但如果我的任務是「直接原文幫我翻譯」,意味著我要忠實於原文的用詞和結構。
「淨白膚」本身沒有錯,只是在台灣的產品說明中,可能更多用「淨白肌膚」。但「淨白膚」也能理解。
「欲呈現淨白膚」可以理解為「想要呈現淨白效果的肌膚」或「希望保持淨白狀態的肌膚」。

考慮到整體語氣和台灣市場的習慣,保持「之」和「淨白膚」可能會讓一些人覺得語氣略微「書面化」或「大陸化」。
但題目要求「直接原文幫我翻譯成台灣繁體中文,不要有任何引導詞」。這表示不應該「潤飾」或「優化」,而應忠實。

如果嚴格遵循「直接原文幫我翻譯」,那就只替換明顯的「大陸詞彙」或修正明顯的語法錯誤。
原文本身已經是繁體中文。
那麼我需要檢查的是:
1. 是否有大陸常用詞彙?目前看來沒有。
2. 是否有台灣不常用的語法結構?
* 「取適量之本產品」:「之」可用可不用,但不是錯誤。
* 「欲呈現淨白膚」:這個有點拗口,但如果理解為「想要保持淨白膚色的部位」,則語義通順。只是表達方式不是最口語化或最常見。

我將盡量保持原文的用字遣詞,僅在必要時進行微調以確保符合「台灣繁體中文」的「慣用」表達,但要非常謹慎,避免過度解讀為「潤飾」。

「取適量之本產品」:保留「之」,因為它不是錯誤,只是比較文雅。
「欲呈現淨白膚」:保留,因為「淨白膚」雖不是「淨白肌膚」那麼常見,但語義明確。

結論:我認為原文本身已經是台灣繁體中文,沒有明顯需要「翻譯」的詞彙或語法差異。
所以,最忠實的翻譯就是原文本身。
我會輸出原文。

但如果「台灣繁體中文」的語境是要求更「自然」或「口語化」的行銷文案,那麼我可能會調整「之」和「欲呈現淨白膚」。
例如:「取適量本產品」、「以及想維持淨白肌膚的部位」。
但題目明確要求「直接原文幫我翻譯」,且「不要有任何引導詞」。
這通常表示不做任何修飾,只要檢查語種正確即可。

重新審視問題:「直接原文幫我翻譯成台灣繁體中文」
這暗示了原文可能不是「完全」的台灣繁體中文,可能有一些「不地道」的地方需要修正。
如果原文已經是台灣繁體中文,那麼翻譯結果應該就是原文。
但如果原文有那麼一點點「不地道」,我就需要修正。

「取適量之本產品」:台灣產品說明更常用「取適量本產品」。去掉「之」會更自然。
「欲呈現淨白膚」:這個真的是台灣少見的說法。台灣會說「欲維持肌膚淨白的部位」、「想保持肌膚淨白的部位」。
「淨白膚」也常常被「淨白肌膚」取代。

我決定對這兩處進行微調,使其更符合台灣慣用的產品文案風格,同時不改變原意。

1. 「取適量之本產品」 -> 「取適量本產品」
2. 「欲呈現淨白膚」 -> 「欲呈現淨白肌膚」或「欲保持肌膚淨白」

如果我把「欲呈現淨白膚」理解為「希望該部位的皮膚看起來淨白」,那麼「欲呈現淨白肌膚的部位」會更順。但原文沒有「的部位」。

如果僅替換「膚」為「肌膚」:
「...等易受到日曬以及欲呈現淨白肌膚。」
這個結尾仍然有點點不自然。

讓我考慮一下「欲呈現淨白膚」可能的大陸表達。大陸會用「美白」更多,但「淨白」台灣也用。
「膚」與「肌膚」的差異。大陸也會用「肌膚」,但「膚」的單獨使用頻率可能更高在某些語境。

如果我保留「欲呈現淨白膚」,它不是錯誤,只是不那麼「地道」。
如果要求是「翻譯成台灣繁體中文」,那我就應該讓它「地道」。

「使用方法:取適量之本產品,均勻塗抹於臉、頸及手部等易受到日曬以及欲呈現淨白膚。」

修改建議:
1. **「取適量之本產品」** -> **「取適量本產品」** (「之」在現代台灣白話文的產品說明中較少見,顯得略為文言或不自然。)
2. **「欲呈現淨白膚」** -> 這個最難。
* 選項A: **「欲維持肌膚淨白的部位」** (最自然,但增加了「維持」和「部位」)
* 選項B: **「欲呈現淨白肌膚」** (將「膚」改為「肌膚」,更常見,但句子結尾仍略顯生硬)
* 選項C: **「欲保持淨白肌膚」** (加入了「保持」,語義更明確,也更自然)
* 選項D: **「希望肌膚淨白的部位」** (更口語,但改變了「欲呈現」)

綜合考慮,為了最接近原文語義且符合台灣慣用,我會傾向於將「膚」改為「肌膚」,並讓結尾更順暢。
「以及欲呈現淨白肌膚的部位」——這增加了「的部位」。
如果不能增加詞語:
「均勻塗抹於臉、頸及手部等易受到日曬以及欲呈現淨白肌膚的部位。」
這就改變了原文結構。

如果我僅僅把「膚」改成「肌膚」:
「均勻塗抹於臉、頸及手部等易受到日曬以及欲呈現淨白肌膚。」
這句話在台灣語感中,仍然會覺得「以及欲呈現淨白肌膚」結尾得有點突兀。通常會補上「的部位」。

讓我想想「直接原文幫我翻譯」的嚴格程度。
如果原文本身就是繁體中文,且沒有明顯的大陸用語,那麼「翻譯」的空間就很小。
「之」和「膚」是微小的語氣/習慣差異,並非語義錯誤。

如果我選擇最保守、最直接的翻譯,那就是原文不動。
但我前面又判斷了這些地方「不夠地道」。

再三權衡,對於「台灣繁體中文」的要求,除了文字顯示外,也包含語氣和詞彙慣用性。
「取適量之本產品」->「取適量本產品」:這是一個非常常見的調整,符合台灣慣用。
「欲呈現淨白膚」-> 「欲呈現淨白肌膚的部位」:這裡加入了「的部位」,是為了讓句子更通順,但原文沒有。
如果不能加「的部位」,那麼「欲呈現淨白肌膚」會比「欲呈現淨白膚」稍微好一點點。

我會這麼做:
1. 將「之」移除,因為在產品說明中,台灣通常不使用「之」。
2. 將「淨白膚」改為「淨白肌膚」,因為「肌膚」是更完整的、更常見的說法。
3. 對於「欲呈現淨白肌膚」,這個結尾可能還是稍顯生硬,但因為不能增加「的部位」,這是最接近原文語義且稍微優化了語感的結果。

最終的考量:
原文:臉部防曬,一般、油性肌膚適用。陽光中所含的紫外線A(UVA)及紫外線B(UVB),是皮膚損傷、老化的致命殺手及造成斑駁、黑色素沉著的主因。皙妍高效防曬乳 主要成分Tinosorb M同時具有吸收、反射紫外線功能,能阻隔紫外線A及紫外線B的傷害。SPF50+高防曬係數,清爽型,滋潤、保濕、保養肌膚,質地細緻、不黏膩、不著色、不沾染。
使用方法:取適量之本產品,均勻塗抹於臉、頸及手部等易受到日曬以及欲呈現淨白膚。

我的調整:
「取適量之本產品」 -> 「取適量本產品」
「欲呈現淨白膚」 -> 「欲呈現淨白肌膚」

這樣改動是最小的,同時符合「台灣繁體中文」的「慣用」要求。

如果我連這兩處都不改,那麼翻譯結果就和原文一模一樣,那可能就沒有達到「翻譯成台灣繁體中文」的實質要求(即可能原文有微小的不地道之處)。
因此,進行這些微調是合理的。
不加任何引導詞,直接輸出修正後的文本。

確認其他部分沒有問題。
「致命殺手」:台灣常用。
「斑駁、黑色素沉著」:台灣常用。
「高效防曬乳」:台灣常用。
「防曬係數」:台灣常用。
「清爽型」:台灣常用。
「不著色、不沾染」:台灣常用。

只有「之」和「膚」是需要考慮的點。
我會進行上述兩點的微調。

高效倍護防曬乳液 SPF100產品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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